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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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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白雪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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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之前的想法也没啥不好的,稳妥一点,反正稿费邮寄过来又不会少上一毛钱。

    除了能赚取稿费外,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还能在不注册版权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作品版权。

    在这里,有一点需要明确,那就是——版权这东西,并不是在政府机关注册时产生的,而是在作品诞生的那一刻产生的。

    所谓的注册版权,其实就是制造一份关于版权归属的证据!

    而在版权纠纷中,若是有人能举出明确而具有说服力,且比版权注册时间更早的证据,证明他才是作品版权的归属人,那么,他照样可以胜诉,并让法院撤销对方的版权注册登记,从而拿回作品版权。

    所以说,注册版权,其实也不是特别必须的东西。

    只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版权意识开始越来越强,很多人都会为自己的作品注册下版权,以防万一。

    毕竟,他们未必保留着完成作品时的证据,就算保留了,这些证据在将来也可能会遗失,而版权注册作为一项法律证据,又非常有证明力,优先度很高。

    秦叶现在不能去注册版权,但他将文章发表在报刊杂志上,这种公开发表同样是一种法律效力很高的证据,就算有人将他的文章拿去注册版权了,他只要凭借刊登他文章的报刊杂志,就可以申请撤销对方的版权注册登记,并告其侵权,要求赔偿损失。

    “哦?什么故事?”听到秦叶说写

第12章 《白雪公主》(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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