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听着描述,也不觉咽了一口贪吃的唾沫,兴致一来,建议道:“那不如我们去把这只野猫抓了,然后杀了当作下酒菜,今天晚上打个牙祭?”(:所谓牙祭乃西南地方语,意思是搓顿好的。)
那人嘿嘿一笑,道:“行,你等着我去值班室拿个手电筒。”说完,他就往里去了。
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去拿手电筒的人就去而复返。一拍另一个守门人,道:“走吧,抓野味去,不管是野猫还是老鼠,只要看见了,都逮走。”、
“嘿嘿,好。”
孟缺听着他们的话,不自觉地向后面倒退了几步,然后借机将身体趴在了地上,将脸面对着草地。
他所穿的乃是一套迷彩服,众所周知迷彩服这类服装,极为适合山林使用,只要穿上这么一套衣服,一跳进杂草丛中,那就相当于隐形了。
所以,那两个看门人,拿着手电筒对着孟缺照了好几下,也没能把他发现出来。
“嘿,他娘的,咋没看到影儿呢?刚才不就是在这附近么?”拿手电筒的那人嘀咕地说道。
另一人跟他走在一起,借着手电筒的光,左瞄右望,建议道:“再向前面走走看吧,也许就在前面不远。”
“嗯。”拿手电筒的人正有此意,反正手电筒也拿出来了,而自己等人嘴巴也谗了,不管怎么说,今天晚上这外面的是野猫也好、老鼠也好,就算是蛤蟆也好,反正要拎一只回去当宵夜。
第四百○四章 出卖(1爆)(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