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SH市公安局早就接到市民的报警电话了,只不过他们从电话中听到那群流氓的规模,就初步判断出不是洪门就是青帮了。这两个帮会都不是很好惹,即便是他们警察也不想趟他们的浑水,与其出来制止,倒不如坐在公安局里喝茶来得爽。反正他们如果搞完了事,局长一句话,就得让他们主动送钱来。
正因为如此,公安局里的人早就养成了一种习惯。那就是如果是几个小流氓在闹事,他们就会立即派出武装力量,而如果是一大群流氓在闹事,那他们索性晚一个半个小时再来,事后局长只要对他们老大说点官方话,就能主动让他们送钱过来,充当“掩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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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孟缺这一边,其时,他已经进入到一条国道公路。公路甚宽,如果当初他抢的不是面包车,而是一辆轿车或是跑车,那么在这样的道路上很容易就能把后面两个跟来的流氓甩下车去。只可惜他当初舍远求近,直接选了辆面包车,现在最高只能跑到126KM每小时。
126千米每小时的速度,别说不能甩掉已经有半边身子上车的两个流氓,更不能甩掉后面那些追来的蒙军等人。
光拿车速作比较,孟缺的面包车最快的时速是每小时126千米,而蒙军小弟的丰田、本田轿车基本上的皆在198KM每小时至200KM每小时之间,蒙军自己的保时捷911更为牛X,最高时速到达了302KM每小时。
拿以上数据做对比,
第两百一十九章 漂移(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