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的隐私和家事曝光给广大民众?明明知道侵犯了人家隐私权,还舔着脸表示这是身为媒体人就应该是社会的良心,曝光错误示范的明星,帮助大众监督公众人物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呸!谁给你这种责任和义务?
某明星陪投资商吃饭,不管是不是正常应酬,一律按不正常应酬去写,而且写的越露骨越好,这叫社会和良心?
某明星出轨,本来是人家两口子关起门来的私事儿,本来要是关起门来好好沟通一下,说不定也就过去了,你非用文字往不良的方向去引导曝光,搞的人家事业和家庭全都一团糟,这叫责任和义务?
某明星不堪忍受跟踪,对狗仔大打出手或言辞不善,你就利用手中的信息传播渠道把人家形容成暴力分子和不良明星?
扯淡!说到底还不是为了博人眼球,借助大众心理的阴暗面和猎奇心理来谋求自己的私利么,还好意思把自己形容的那么高尚,以社会真相和公平正义自居,可拉倒吧,如果没有利益你们会大费周章的去盯梢?可笑,这样的狗仔不过是一群当婊子还想立牌坊的烂货罢了。
再说,狗仔们拿到黑料,有谁会第一时间曝光?还不是得先衡量明星的背景,然后看看能不能得点好处,如果没有背景,还不愿意出血,那这个明星的黑料肯定就会公之于众。噢,不给钱就曝光?这特么的跟敲诈有什么区别?而且为了规避违法的可能性,收钱还有名
目,变成了什么服务费、咨询
第二十三章 怒火(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