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胜的呢。
如果这般模样被京城里那些小姐、夫人、王孙公子们看到,只怕京城里到处是倒地不起的人群……
「好吧,我拆我的礼物,你喝你的酒就是了。」老爷终于妥协了。
如愿以偿地拿开老爷的咸猪手,为了这个目的,我已经奋斗许久了。
转身到隔壁厨房里,炒了几个小菜过来,顺便打开酿缸,看下做水晶肴肉的猪蹄的情况。看来,等下就可以炖上去了。
水晶肴肉是下酒的一等小菜。可惜,现在我的酒虫爬满了喉咙,等不及水晶肴肉了。
先把猪蹄拿出来泡在冷水里,等泡足半个时辰再来做吧。
一手拿着两盘菜,都是些花生米、葡萄干之类的小菜。想也知道,今天我没能出去买菜,厨房里能用的,除了这些还有什么?
不想再跑一趟,酒杯就咬在嘴里带过去。如果能有陈伯那样,一手叠十几个碟子的功力就好了。
回到房间,把菜小心地放在桌子上。
老爷已经把礼物拆开了,小巧的箱子里,装着我选的三个小礼物。老爷正拿着一个仔细琢磨,桌上放着一个,应该是看过了。箱子里还有一个。
取下嘴巴里叼着的酒杯,因为怕掉下去,咬得有些用力,牙齿有点麻麻的。
酒泥还在,没有敲开酒泥的工具。上次开花雕的时候,是借用了柴房的柴刀敲的。开女儿红则是老爷的杰作。
还是叫他帮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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