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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中华史第二部:第一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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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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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都不大。一国则一城,一家则一邑。诸侯和大夫,国君和家君,完全可以直接面对国民和家人,这就叫“直接君主制”。
    当然,即便是直接君主,也要有人协助。这些助理、帮办或官员,天子的是公卿,诸侯的是大夫,大夫的是家臣。
    后者在理论上都是前者的兄弟子侄,实际上是族人们一起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就叫“家族共治制”。
    首长负责,直接君主,家族共治,这样的政治当然是贵族的,也只能是贵族的。
    很难说这种政治好还是不好,但肯定不适用于帝国时代。帝国不是小国寡民的城市国家,而是幅员辽阔的领土国家。直接君主并不可能,首长负责更不可能。帝国的统治,只能是皇帝授权,政府负责。
    那么,由贵族组成政府,不行吗?
    不行。因为凡贵族,都有特权。其中最重要的,是人事权。封建时代,天子不能任命国卿,诸侯不能任命家臣。这些职位甚至是世袭的,叫世卿、世职。结果,天子管不了诸侯的国,诸侯管不了大夫的家。
    这当然为帝国所不能接受。
    更重要的是,封建时代的君臣关系是逐级效忠的。家臣只效忠大夫,不效忠诸侯;大夫只效忠诸侯,不效忠天子。
    大夫一齐造反,则举国皆反;诸侯一齐造反,则天下皆乱。
    中央集权的帝国,岂能认可这套逻辑?
    家族共治也不行。共治,就不能独裁,而帝国是一定要走向独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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