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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中华史第二部:第一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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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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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异不赞成白鹿皮币是公开的,并没有欺上瞒下,又何尝腹诽?
    但,君臣意见不一原本正常。颜异作为财政大臣,对经济政策发表看法,不但合法,而且合情合理。要治他死罪,只能节外生枝,故意找茬。
    然而证据居然被张汤找到。有一次,某人在颜异那里做客,谈话时对朝廷政策表示了不满。颜异当时什么都没说,只微微动了一下嘴唇。于是张汤起诉说:这就是腹诽。欺君罔上,心怀不轨,大逆不道,罪该万死。
    汉武帝很满意。
    显然,这不是法治,而是专制。或者说,以法制行专制。在这里,法制跟儒术一样,不过是装饰品。但,装饰既然是必需的,那就得有懂法律的人来做帮凶。
    所谓“刀笔吏”便应运而生。
    刀笔吏,就是帝国的司法官员。纸张发明前,法官和书吏录口供,做判决,都用笔写在竹简上。写错了或者要修改,就用刀削去重写。这些人掌握了刀和笔,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削就怎么削,所以叫刀笔吏。
    那么,刀笔吏有可能舞文弄法吗?
    有。汉的律令,在刘邦时代不过约法三章,但到武帝时代却增至359章。其中,死罪律409条,1882款,案例13472个。这样繁多的法令,专业人员也看不完,更不用说不懂法律的其他官员和普通民众了。
    结果是什么呢?是帝国的司法被玩弄于刀笔小吏的股掌之间。他们想让你活,可以有一千条理由来开脱;想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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