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能够见到的。把天命之子交到他人手中,这个人必须能够让他付出全部信任。非火鸦部族,除非立下魂契。
可是,灵玉满身谜团,出身来历一概不知,就算立魂契,也要小心谨慎。万一被钻了空子,哭都没地方哭去。
另一方面,少主就是觉得对方很亲切,不肯放她走……
沉思许久,明堂问:“少主,您说呢?”
小火鸦迫不及待地晃着脑袋:“嗯嗯,立魂契,立魂契!”
明堂咬咬牙,少主的直觉从来没有错过,也许这真的是它的契机。
“好。我们立……”
“我来立!”小火鸦打断他的话。
“少主……”明堂不放心,少主灵智不足。万一被钻了空子怎么办?
“好。”灵玉对小火鸦说,“我们立共生契,如何?”
明堂愕然:“共生契?”
“怎么,不妥吗?”
共生契与认主魂契相类,不同的是,双方并不从属,不存在主次。这个魂契,甚至比同心契更保险,一方身死,另一方亦会跟着陨落。只不过,同心契解除起来很麻烦,而这个共生契,只要双方同意,随时都能解除。
“好!”又是小火鸦先同意了。
对它来说,灵玉身上有它熟悉的气息,那气息让它感到无比的安全,因而对共生契一点抵触也没有。
明堂找不到理由拒绝,存在共生契的
534、共生契(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