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常大胜的大叔的店里,因为常大胜也是从他们村子里搬出去的,和二郎他们家关系不错。经常会给二郎介绍一些短活干,例如给人家装卸货物什么的。宋二郎力气大,干活的时候又不耍奸弄滑,那些主雇都乐于用他。
家里的开支不少,柴米油盐酱醋除了柴哪样都要钱,二郎赚了些生财,支付这些也净够了,但也没剩下什么钱。不过亏什么也不能亏了孩子,所以罗云初让二郎每十天都买一次肉。比起之前大锅饭时每月一两次肉,频率高了那么一点。
二郎每次割回的肉都是肥肉居多,罗云初以为是肥肉比较便宜,二郎舍不得买好的,才买便宜的肌肉的。后来她才知道,这肥肉比瘦肉贵多了,肥肉是十八文左右一斤,而瘦肉只需十四文左右就能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