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一厅,开的车是商务越野。
明明万贯身家的人,过得像个苦行僧一样,除了跑步也没发现他有什么爱好了。
我好奇:“除了工作,你没有爱好吗?”
他在料理台后倒红酒,停了停,又继续倒好,拿起杯子,走到沙发递了一杯给我,另一杯自己拿了坐在单人沙发里,双腿交叠,晃着酒杯里的红酒,开口:“向小姐,觉得我是工作狂?”
我摸摸鼻子:“大家都是朋友了,叫我向暖就可以了。”赶紧抿一口红酒,只能判断出是好酒 ,好酒给我这种不识货的人,真是牛嚼牡丹。
他抿了口酒:“我有很多兴趣爱好,都能给我不少成就感,”他指间握着水晶杯,殷红的液体在杯里晃动,衬得修长的手指白皙妖异:“只不过工作能给我最直接的成就感,拥有可自己支配的财富,随时做任何想做的事情,并且看着成千上万人每天为你运作并且取得成功,不是最直接的成就感吗?”
这不是工作狂是什么?印钞机吗?
完全不是一路人啊。
我看看时间,酒足饭饱,决定走人。
他放下酒杯,送我到门口。
周六的中午,安静都像整栋楼里只有我和他,头顶的水晶灯打在大波斯菊地毯上,泛开一圈一圈的光晕。
我说:“谢谢,之前不好意思啦。”
他挑眉,似笑非笑:“什么,修水管吗?”
这个人原来是会开玩笑的,我说:“不是,还有上次带我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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