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而,谁知道发行这部电影会遇到什么样的情况,亏点小本也不一定,三成的利益看着夸张,但实际上却算不上什么,还不如加深一下和李明豹之间的友谊。
毕竟如果李明豹的设想真的能够实现,作为最开始和李明豹合作的约翰,肯定能够拿到一个合适的份额。约翰是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能够独得那么庞大的利益。因为那样不太现实,占据先机,也不过就是为了份额。
甚至约翰更加明白,这样的事情要是办成了,李明豹在那边,也未必能够一手遮天,毕竟这关系到的利益并不是李明豹这样一个新人就能够吃下去的,最多作为发起人,李明豹会占据主导的地位,那还得看李明豹之后的力量是否能够掌控这样的局面。
拿到了三成的利益,李明豹这次的行动也算是完美了。他相信以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的发行能力,自己这部电影或许会有一个比较让人满意的收获。北美票房破亿是不敢想,但是几千万美元,却是有可能的。
票房一千万,李明豹就能得到三百万,两千万,就是六百万,三千万,李明豹就能得到九百万。这可是美元,九百万美元换成港币,那就是七千多万,本土票房分成在这笔钱面前,就是微不足道的。
当然,是否能够有那样的票房,李明豹也不太清楚。但是李明豹在和约翰讨论电影上映的时候,还在忙着另外一件事情,那就是申请专利。
早在李明豹当初在香港想到电话销售电影票的
第一百四十一章 电视购物专利(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