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里一会儿,就受不了得,抬起满头是汗的脸。她一抬头,眼睛正对着兔子玩偶。
一人一兔对视了一会儿,小女孩儿败下阵来,先行别开了眼睛。她走到书桌前,拉开凳子,从抽屉里找出一本泛黄的本子。
她打开本子,趴在书桌上,从笔筒里抽出一支削好的铅笔,歪歪扭扭地写起了什么东西。
柳三千凑上去观察,女孩儿写的是当天的日记。
真是奇怪啊,我竟然有写日记的习惯,我怎么都不记得了?
“昨天晚上,我又做了那个梦。”女孩儿笔迹稚嫩又歪斜,中间还夹杂着不少错别字和修改的痕迹。纵使是让长大的柳三千辨认起来,也觉得困难。
不过,柳三千还是坚持一字一字地看下去。她对日记的内容很好奇。
“它来到了我的梦里,说要做我一辈子的好朋友,我答应它了。”
这是在日记本左半边,小女孩儿前一天写的日记。其下,还用彩笔画了一张配图。
一个粉红色的兔子,和一个小女孩儿手拉手。看起来,倒很像是这个年纪的姑娘会做的梦。有那么几分天真与童趣。
“它这一次有点不高兴,我问它为什么,它说爸爸很碍事。它讨厌爸爸,那我就不要它了。因为我最最最喜欢爸爸了!”
小女孩儿写完后,还在“爸爸”两个字的后面画了一颗大大的爱心。
柳三千眼睛开始发酸,她仰起头
第七十九章 日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