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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与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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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五九章 侬第波市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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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特意,是因为其店主的外型,五大三粗的一个壮汉,实在与周围的环境和氛围显得格格不入,看起来尤为醒目。

    “什么?你要黄鼠狼尾尖的毫毛?”那店主将脸拧成了一个皱橘子,满是奇怪与纠结,“原谅我罗嗦几句,客人,你要这个做什么?没听说那个法术要用到黄鼠狼尾尖的毫毛作为施法材料的啊!它似乎也不能用作附魔或者别的......嗯?还是说,你研究出了什么新的秘法?好吧,我知道我不该打探这些......”

    做什么?做笔咯!毛笔!狼毫笔!

    是的,耳熟能详的狼毫笔是用黄鼠狼尾尖的毫毛制成,而不是望文生义以为的狼毫......

    叶孤云淡淡的说道:“若是没有,换作野兔项背之毫也无不可。”

    野兔项背之毫,色呈黑紫,故又叫紫毫,“坚韧而锐利”,做成的紫毫笔实际上要比狼毫笔更高一档。前世之世,因野兔只有项背之毫可用,使得紫毫笔比狼毫笔更为昂贵难得,但现在显然不一样了,谁知道这个世界里黄鼠狼和野兔哪个更为稀罕?

    店主直挠头,心里头那叫一个犯难,他已经认出了叶孤云——新月城里大概也没有人不能认出着装风格如此鲜明独特的首席顾问大人,他万分想要做成和这位大人物的交易,就算不为补救一下最近凄凉无比的生意,能攀上这位大人物的关系也是极好的,只是......他这里确实没有那些个莫名其妙的的毫毛。

  

第二五九章 侬第波市场(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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