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中外英雄传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十四章 计出狗窝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不一会儿,沈太俭又拿来了锅碗瓢盆等餐炊具。邻近的几家穷邻居,还凑了一点吃的和烧的送过来。

    不久,宋得森听到王在和一家被三坏种杀了之后,又悲痛又气愤。他想:“王在和是一个人人皆知的大好人,如今却落到这个下场;他的冤仇我宋得森最清楚,我不为他报仇还是人吗?”

    于是,得森托人写了呈子,递交县衙告了状。

    半个多月过去了。状子如石沉大海,毫无音讯。得森又连递三张,还是没有动静。

    在得森万分着急之时,听人讲“闯衙喊冤”可以立刻见到县官,但得先挨二十大军棍子。于是,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又求人写下了第五张呈子,大声喊着“冤枉”,闯进了赣榆县衙大门。

    按赣榆县当时的规矩,“闯堂喊冤,要先打二十大军棍。这二十大军棍子,一般人是经受不了的。何况三坏种又事先花上了银子,竟把宋得森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

    宋得森被凉水泼醒了。

    他忍住疼痛,坚强地坐了起来,睁开大眼,环视着身边这陌生环境。这有生以来从未见过的场面,给他一种阴森恐怖、杀气腾腾的感觉。可是,得森觉得“公堂”是说理的地方,就理直气壮地等着“过堂”。

    国民党赣榆县的狗县长王佐良,从头到脚把宋得森打量了一遍,撇撇满是皱纹的大臭嘴,耸了耸肩头,又装腔作势地干咳了几声,“过堂”便开始了:“你叫什么名子?”

第十四章 计出狗窝(3/5)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