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这一个多月的时间它长大了一些,也能让人很容易认出来,但这并不意味着这女人是它的主人,就像克里斯汀知道自己末世前邻居家的狗名字一样,这女人可能是狗主人的邻居,可能是狗主人的朋友,等等类似的人,想要知道一条狗的名字,好像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克里斯汀之所以会马上这么想,是因为她不希望菲娜把狗带走,所以她一直在认真看,也因此看出问题,公爵肯定认识这个女人,但也仅限于此,它听到了呼唤,跑了过去,这并不能说明太多,只能证明公爵原来的名字是山姆而已,因为它后面又跑了回来。
公爵的年纪说大不大,说小却也不小,不可能像是刚出生一两个月的小狗一样,时间长了忘记了自己的主人,如果一条狗真的见到了失散许久的主人,那么它的反应根本是不可能跑过去转一圈便跑回来,转一圈是它在嗅气味,如果菲娜真的是它的主人,那么公爵的最后一个动作应该是扑在她身上舔她才对。
美国是养宠物狗最多的国家之一,宠物狗随处可见,克里斯汀虽然自己没养过狗,因为怕引起过敏反应,但没吃过猪肉肯定见过猪跑,她不是没见识过狗对自己主人的热情,她末世前的朋友中就有养狗的。
这些是从公爵的反应上发现的问题,还有就是菲娜,也有问题。
克里斯汀虽然只有十七岁,但比同龄人要成熟太多,所谓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无论是学校、公司,还是政斧机关,纷争是
第一百二十七章 公爵(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