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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往事一杯酒,再爱也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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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我来蹭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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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吗。”

    叶逸城丢了一块薯片进嘴里:“我这叫童心未泯,你不知道现在我这样的男人多吃香。”

    “那你带一个女朋友回来给我看看。”秦笙特意强调:“我说的是女朋友,不是男朋友。”

    叶逸城很帅,准确的来说,是很漂亮。

    虽然漂亮这个词用来形容男人怪怪的,可用在叶逸城身上,绝对无违和感。

    也许就是因为叶逸城太漂亮了,一直没有女朋友,反而有不少男人对他有意思。

    叶逸城顿时焉了:“秦大小姐,能不能别戳人痛处。”

    秦笙将菜提进厨房,探出头:“那你换个台。”

    叶逸城气呼呼地拿起遥控器忍痛换了自己喜欢看的海绵宝宝,切换成名人访谈。

    正巧,被访谈的人正是秦绍德。

    叶逸城兴奋大喊:“秦笙你快看,是你爸啊,伯父可真上镜,可想年轻的时候如何风流倜傥,我说你能长这么好,就是托伯父的福。”

    秦笙盯着电视上的秦绍德,脸色有些冷:“我随我妈。”

    知道秦笙对秦家的人与事讳莫如深,叶逸城默默地又换了台。

    厨房里,秦笙甩掉一切杂念,开始做晚饭。

    她很喜欢下厨,因为做菜的时候能让她心情平和。

    秦笙烧了四道菜,刚做好,探出头冲叶逸城喊了一声:“快去洗手,马上吃饭。”

    话

第12章:我来蹭饭(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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