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按照第三年的薪水来进行4.1%的增幅。这里面还有一个附加条款:如果第三年的增幅超过了年增4.5%的增幅,提供报价的球队薪金空间一定要大于这份合同的平均年薪。
其实这就是郭旭前世“阿里纳斯条款”那一套,既可以让球员获得大合同,也能保护母队的利益,为的是让没有“伯德权”的限制自由球员能够真的受到限制。这个只针对签了一、两年新秀合同的二轮新秀。
2005年后,励志的二轮新秀们会倒霉一些,签合同少赚很多钱。郭旭现在不受限制,反而比同年级的高顺位新秀们早两年签下大合同,拿高薪,这点非常爽。
郭旭给出了肯定的回答:“是的,我要离开湖人了,我非常遗憾,但这是事实,我每天都会关注新闻,了解湖人的情况,了解NBA劳资协议。这是一个规则上的漏洞,除非我愿意接受中产合同,否则没法留下。”
没人打断发言,静静的等着郭旭的下文。
郭旭苦笑道:“在洛杉矶,我度过了无比美好的两个赛季,在这里,我和我的兄弟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我要向所有支持我的洛杉矶球迷说声对不起,另外大家不要责怪管理层,面对工资帽这种事,他们也没办法。”
有通过电视直播看发布会的文青球迷都哭出来了,史上最强三巨头,竟然因为劳资协议的漏洞被拆散,太可惜了。
去年夏天,湖人在放弃了格兰特之后签约的全是底薪球员,
第二百五十章【郭条款,伤离别】(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