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步最高提到了1000万,签约7年,因为他们只有艾弗森一个拿得出手的球星,受影响最大。阿迪和耐克都是报价800万,哈皮和对方谈判半年多了,最终将年限定为了5年,果断的选择了耐克。
事实上,郭旭从一开始就认定了耐克,他打比赛的时候三大品牌的球鞋轮流穿,为的是让他们都觉得有机会签约,这样才能竞争起来。
2001年郭旭这份合同已经很大了,科比刚进联盟时和阿迪达斯签的代言合同是5年1000万,2002年夏天该合同才到期。
哈皮一直不让郭旭签球鞋代言,就因为这个很难签短约,一签就是长的,刚进联盟没名气,身价高不了,快速成名就亏大了。
艾弗森、科比、卡特都有着更高的商业价值,一出道就被大公司给坑了。科比第二年就入选了全明星,他只要晚签一年,怎么可能代言费只有200万?
卡特更脑残,1998年和做篮球鞋不专业的彪马签了10年5000万美元的代言合同,只合作了两个赛季就分道扬镳,彪马也在2001年退出了篮球市场。
郭旭的合同2006年到期,他相信到时自己会比现在更强,不怕耐克不提供更大的合同。耐克只签5年是算准了郭旭明年不好续约湖人,怕他离开湖人后下滑,双方都是精打细算,达成了双赢。
至于阿迪达斯,给多少钱郭旭都不考虑,他怕中诅咒。前世阿迪达斯签的
第二百四十一章【耐克大合同,交给命运吧】(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