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好像十分平等,倭人的货物到了大明,大明不收取他们的任何关税,海路安抚使司的货物也是如此,可谓互惠互利。
不过,但凡是内行人都知道,这所谓的协议,其实就是最大的不平等,因为大明如今生产天下各种货物,不收取任何关税,便可将大明的货物更加轻易的流入倭国,而倭国却几乎没有任何和大明竞争的商品,除了它的金矿、银矿、女人之外,实在拿不出任何可以与大明竞争的商品,在这种情况之下,这无疑是将自己置于受剥削的地位,而且由于大明商品没有任何关税,竞争力大大增加,倭国的开国派就算想要效仿大明设立工坊,也绝无可能和大明竞争。
理由很简单,既然大明的货物物美价廉,又不需征收任何税负,且是大规模的生产,倭人不是傻子,自然会选择大明的商品。而倭人若也要新政,开设工坊,一方面,既然开工坊,就不免要忍受苛捐杂税,倭国要维持国计民生,就不可能不征取税负,大明的商品征不着,只好征收你的税赋了。在苛捐杂税之下,生产工艺又是落后,资金也绝不可能比大明的大财主们那般雄厚,不能够大规模的生产,就不可能降低价格,比如棉花,小打小闹的工坊和大工坊是很难竞争的,因为小工坊每年收购的棉花有限,对于棉商来说,他不愿意给你让太多的利,可一旦是大客户,每年对棉花需求上千万斤的工坊,那就全然不同了,人家收一斤棉花可能只要一两银子,而你这小商贾,只怕没有一两二钱银子也未必能收来。
第七百三十章:砖家(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