虑的动机即可指导客观上利人利己的行为;当人认为自己的利益同他人、社会的利益相矛盾时,这种为自己利益考虑的动机就表现为牺牲他人、社会的利益来维护发展自己的利益的行为。
对自私作如此界定。也许仍然没有概括人们使用该概念的全部本质特征。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对自私这一概念。必须作多角度、多层次的、动态的整体把握。为此,就必须将对人的主观意识、动机与客观行为两方面的研究结合起来。
正如心理学家所说“人类的每一个行为都以有对自己有利的条件作为基础,否则根本就不会产生动机”。
也许有人不认同这一观点,认为还是有无私的人存在。对,利他行为就是无私的,舍己为人也是无私的,也许你会这样说:“对当事人而言,所有行为都是自私的,虽然不是物质自私,但它们是精神自私。”你说的也没错,从行为者的角度看,他真心想对方好,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愿望而做出利他行为,但这些都是行为者的主观的思想活动,社会大众根本就不在意这些,他们只在意已经发生的客观事实,就是行为者已经做出了利他行为,他的行为是无私的。
纠缠在主观上的东西是唯心的,回归客观才是王道,所以不能说人的本质是自私的。
自私存在,无私也是存在的,这里有一个办法也许可以让自己战胜自私:就是给自己制定一个崇高理想、伟大目标,让自己凡事从长远利益考虑,让自己对眼前的蝇头利益
第一千五百八十三章 自私(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