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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叫我小兄弟,请叫我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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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律师函真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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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怕这一张废纸条?

    有本事就直接让法院给他发传票。

    那东西才是硬核玩意。

    还是用刚刚的例子举例。

    传票就相当于对方真已经带了人来堵你,揍你,如果你没有能力反击就真满地找牙。

    然而现在他证据可齐全着呢,要真告,他给你玩一个反手刑事立案的操作。

    他那天计算了一下,自己丢失的外卖已经达到了四百多元。

    原则上这个如果是单次的涉案金额的话是不能立案的。

    因为金额太小。

    但因为对方偷窃的次数多。

    这就可以立案了。

    现在这个社会,留案底将来会有很多的限制,甚至对人生影响都不好,所以只要你敢来,他一点都不怂!

    ——————

    PS:唉,今天写了好多,总删掉的也很多。唉,因为不满意,折腾了好久才算勉强满意,求个票吧,今天票少了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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