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小陈万万没想到的是,几个同事却在那儿笑着说:“你还真跑来啦?护士长回家吃饭去了,哎呀!没什么事,你也回去吧!”
小陈一时没反应过来,护士长的“嘶吼”还在耳边回响,自己“犯法”了的事情也还没有处理,怎么同事却还在这儿笑呢!怎么领导还回去吃饭了呢!自己不会是在做梦吧!
这时,科里的一个年资高一点的方老师,拉小陈去了一旁:“你前天早上帮那值班医生代写医嘱了吧?”
小陈这才想起来,在昨天早上下夜班前,她确实犯了个不大不小的“错误”。
昨天早上七点半,科里来了个急诊,小陈将患者安顿好后,去找值班医生下医嘱,那医生许是饿了,正在“狼吞虎咽”的吃鸡蛋饼。小陈看他那个样子,也没好催促,可眼看着快交班了,就说:“你说,我来写,写完你签个字!”
这事说来,自己确是不应该帮医生代写医嘱,可是所有的诊疗措施没有一点过错,小陈代写的那几个字也没有给患者造成一点伤害,离“犯法”还差十万八千里!更何况,谁签字谁承担法律责任,从根本上来说,小陈并没有原则性的错误,即使触犯了法律,那也是签字者触犯的啊!
“这个?……出什么事了吗?”小陈虽知道事不至“犯法”,却依旧小心翼翼的问道。
“哪有什么事!还不是我们护士长自己惹的事!今天护士长核对医嘱时,认出那本病历的
第六十七章 小陈“犯法”了(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