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七说,没有。
对方再问——你可以做这份工多久?
傻七说,做到赚够钱。
对方笑了,摇摇头,说,那不行,这活一干,就得干到死为止。
傻七看着对方那双好看的眼睛,点点头,说,好。
那是一个明媚的冬日,从废弃的办公楼出来时阳光灿烂得耀眼。湛蓝的天际上一片一片薄薄的云凝立不动,就像一幅温和的油画。
那是傻七第一次杀人,他在这个明媚的冬日下找了个阴暗的转角。他掏出照片,看了一遍,然后把照片卷成一团,追着那个身影去。
他的动作很快,快得不像第一次动刀。他抢劫过,偷窃过,也进班房里蹲过,可他没有做过那么大的恶。
他捂着目标的嘴巴,匕首从后面一捅,一转。
鲜血温热,从创口流淌到他的手背。
他觉得很暖,就像冬日阳光那么暖。他好像坐在一张躺椅上,混混沌沌,昏昏欲睡。
男人拼命地挣扎着,傻七死死地捂着他的口鼻。然后他的力道变缓了,身子变沉了。他就像一滩烂泥往下坠,一直坠到水泥路面上。
傻七把他拖进转角的更深处,前后看不到误打误撞钻进巷口的行人。他把匕首的血擦在那人的衣服上,再甩了甩手掌上的污渍。
他庆幸自己穿了黑色的衣服,所以血迹沾在上面也看不出来。他把那没了气的人摊平,再掏出照片确定了一下。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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