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公司与中科院半导体材料研究所签订合作开发生产单晶炉的协议合同。
合作的内容就是双方一起参与开发单晶炉,共同享受相关科研成果。
生产出来的单晶炉首先满足飞讯材料公司的需要,而飞讯材料公司生产出来的单晶硅将优先供应半导体材料研究所以及其下属单位,而半导体材料研究所将优先推荐飞讯材料公司的产品给其他公司使用。双方在合同里还规定了双方的出资比例、收益分成。
为了鼓励科研所多出成果,姜新圩不但将单晶炉的利润分出一部分给半导体材料研究所,还从单晶硅的销售利润中拿出一部分给了他们。也就是说如果单晶硅的质量越高、产量越大,中科院半导体材料研究所获得的收益就越多。
戴老和金嵩永都想不到姜新圩如此大方,在他们想来姜新圩能在单晶炉的销售上给他们一部分利润就不错了,而单晶硅的生产他们并不参与,再分钱有点过分。
姜新圩则认为单晶硅的生产与单晶炉的质量和科技水平是分不开的,单晶炉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单晶硅的利润,他希望通过这种激励方式能促使研究所想方设法提供单晶炉的质量,想方设法改进单晶炉。
当然,他还有一个原因没有说出来,那就是千金买骨。
他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金教授他们所在的研究所富得流油,要让每一个参与合作的专家、教授的腰包都鼓鼓的,要让那些没有合作的专家们眼睛冒光,让他们都希望自己
第218章 成功捆绑(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