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裹满了厚厚的泥巴,还好他们三个开枪是照着头部,不然打在泥巴的身躯上野猪可没有那么容易死。看着身型,这头野猪起码有200公斤。
获得了足够的收货,三人也没有心思在这里继续了,同时也怕地上的血吸引狼群,公鸡用随身携带的绳索扎起野猪四肢。
三人找了粗大的木棍挑起野猪,灭了火,往山下走,走到一半就累的喘气。
“要不这样,我们把猪头砍了,把四肢砍了,其他的丢掉吧,这头野猪太大了,我们抬不下山的。”
俩人想了想,也同意了这个提议,带着猪头就已经满足了他俩那颗喜欢炫耀的心了,带着四肢也可以尝尝肉。
意见达成一致的三个人很快就收拾完了,拒绝了分肉给自己的李斯科,拿了两颗獠牙收藏。
回到家,换掉了被汗水打湿的衣服,李斯科在厨房用热水泡着野猪牙,用白醋刷洗着表面,很快两支獠牙就洁白如新。
李斯科用纸巾擦拭干净,放进了书房里的展柜里。
刚坐下歇息,电话就响了起来,李斯科一看来电,就知道是他那啰啰嗦嗦的经纪人。
“李,今天过得好么?”
李斯科翻了个白眼,“如果没有你这个电话一切都很美好。”
“哈哈,好吧,我知道你很烦这句话,可是我还是要问,新书怎么样了?兰登书屋的编辑最近都堵着我的办公室门口了,这本书他们开出了版税18%,”
第7章 狩猎进行。(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