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谈起的篮球。
洛秋夜顿觉心中一凛,这防守动作太快,连他也预判不到对手到底能不能碰到球……等等,似乎还差一点点距离吧?
确实冯筝的手还不足以够到球,但他却在电光火石间左手向下一探,因为贴地太近,他正好用左手撑地,再向后猛地一撑,身体竟又朝前方移动了十几公分。
说时迟那时快,篮球刚刚弹地而起,尚未超过洛秋夜的膝盖高度,冯筝的手还是轻轻的碰到了球的斜下部分,指尖的摩擦改变了球体原有的旋转方式,变成一个诡异的角度极速向上划去。
“好球!”喝彩的是底角的高大上,他现在可以说是全力为对手替补队加油,怎么都不希望洛秋夜完成这次一挑五。
按理来说,洛秋夜右手完成转身动作,球弹起来应换左手运,但现在球没往他左手预计的位置飞行,自己右手还在郭无忧的腰上(过人时运球者与防守者间不可避免发生接触,程度如果不重,裁判将不会吹罚)。
莫非要丢球?一旦球脱离洛秋夜的控制,四面八方可都是替补队的防守人啊。
可天才就是天才,左右手都没法控球的不利条件下,洛秋夜不但没有减速,还弯下腰,隐蔽的用肚子撞了篮球一下。
球居然被他磕到了一个极为理想的落地角度,正好位于比冯筝和郭无忧更接近篮筐的位置,拿起来就能形成跳投,以洛秋夜神准的投篮,这个球已然防无可防。
说实话,连冯筝都以
第五十七章 只想一挑五的少年(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