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感觉还挺顺手。以前看电影里,西方骑士有标枪,一投一个准,现在陈默即将化身为虎骑士,横扫八荒。
虽然剑齿虎不一定让骑。
陈默知道为什么原始人喜欢穿皮裙了,不是因为没有针线缝纫,而是蹲下起来方便,不用提裤子,不用系腰带。
可能是昨晚上冻到肚子了,这一顿淌稀淌的,让陈默腿都软了。用草擦屁股,太难受了,陈默立志要在原始社会中建立一个草纸厂,为光大原始人类解决如厕的问题!
背着骨矛,拿着棒骨,陈默来到河边那块盆地,大的猎物抓不到,陈默想用野兔祭一下新出炉的武器。
也可能因为陈默现在居住的山洞多年没有原始人居住了,并且陈默身上也没有什么危险气息,草丛里的野兔对陈默并不害怕,还经常立起身子观察这两脚直立的动物。
“你们的父辈没有告诉你们人类照样危险,那么今天就让我,水军部落的酋长告诉你们,我们人类最喜欢吃兔子了!”陈默说完便把骨矛对准野兔投去。
力道很大,但是准头很差,野兔好奇的跑到骨矛边闻了一下,然后又看向陈默,嘟嘟嘴。
这可是挑衅的信号,陈默不能忍,又把另一根骨矛投向野兔,跟巧的又一次擦身而过。这次兔子感觉到了危险,扭头就跑。
陈默捡起骨矛,觉着还是多练习练习,要不出来白费力气,去河边看看能不能抓到鱼,烤鱼也不知道虎爷吃不吃
第六章 虎爷,我捡到个人(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