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苦于没有证据。看他每次趾高气扬地在职场里走来走去的,每月的收入还不低。
这次,终于逮到他了。
于是几个人商量了一下,由那个保安队长出身的杨主管以其他事情约周海到公司来。来了以后再约到孟凡的出租房来。
周海自以为做得滴水不漏,天不知地不知的,所以不疑有诈直接就来了。
进了屋,几个人就开口问他:拿没拿孟凡的手机?
周海当然装傻充楞:什么?什么手机?我不知道!
那个小个子孙博飞起一脚就踢上去,保安队长杨主管也扑上去几拳。他们倒是讲究,都打身上,看脸上一切正常。
不过几下子,周海熬不过,承认了。
由于手机已经卖出去了,最后赔钱了事。
卖出去300元,赔了800元。
周海是挨了打,还亏了本。心里呕得吐血!
但是这个事情后来被庞福喜知道了,就大做文章。
第一步把周海喊来问了情况。周海当然说自己是不知道是谁的手机,捡的并不是偷的。
第二,把几个人都叫来询问。然后给他们定了一个罪:私设公堂,刑讯逼供。
训了一顿,然后要求出手的孙博和杨主管写检讨。
同时把这个事情的责任都推到孟凡身上,向分公司做了汇报。
喜剧的是杨主管,检讨写得很有水
无限风光之万家灯火(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