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公犬就不一样了。
就算两条母犬每年发情两次,总共也只需配四次种,让它去干警犬的话,完全不受影响。
“那所有权怎么办?”
陈二发已经完全松动了,但他又提出了一个新问题。
米粒早有对策。
“两个办法。一是让沈玉斌付钱给你,所有权归他,在你这边有配种需求时,他得无条件配合。二是所有权归你,你平时把狗借给他使用,训练费也由你们各出一半……”
话还没说完,陈二发立即就脱口而出:“我选第二种。”
对于陈二发来说,他并不差这点钱,因此他自然选择第二种,以把所有权掌握在自己手里。
此时的他还没意识到,他又一次被米粒说服了。
不过这是他心甘情愿的事。
如果他的犬能当上警犬,并有机会立功的话,说出去都是一件很光彩的事情。
接下来,就看沈玉斌的意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