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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第一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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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75章 移民朝鲜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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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味的《汉律》。

    而《秦法》与《汉律》最大的诧异,便是不同于《秦法》之上动辄‘连坐’‘族诛’的暴戾,《汉律》之中,却更多带上了‘罚金’‘降爵’等更温和的词汇。

    这一点,便尤其体现在关于劳役、兵役征召方面。

    在《秦法》之中,无论劳役或是兵役,都是如后世的思密达一般,数以强制性;

    倒也不是说,《秦法》要求每一个人都要当兵,而是当某人被指定为‘兵丁’之时,被指定人必须应召,没有丝毫转换的余地。

    如果不应召,结果也和后世的思密达一样——以叛国论处;

    至于惩罚,更是骇人听闻的‘族诛’‘连坐’配套来,亲戚、邻居都死光。

    历史上,也有与之相关的按理,在后世闻名遐迩。

    第一例,自是陈胜、吴广应召,以‘戍卒’的身份前往戍守渔阳,途中因道路毁阻而耽误了时限,只得奋起反抗,掀起了那场垂名青史的大泽乡起义;

    至于第二例,则是汉太祖高皇帝刘邦,从‘秦泗水亭长’到‘草寇’的转变过程。

    ——与天下绝大多数郡县一样,当时的沛县,也同样被秦廷安排征召劳役,送往骊山,修建秦始皇陵。

    而身为沛县主吏掾的萧何,便将押送劳役的艰巨任务,交到了自己的老熟人:泗水亭长刘邦手中。

    萧何派遣,刘邦不疑有他,自是率领一众劳役,

第0375章 移民朝鲜诏(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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