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这个插曲不值一提,她只轻微记起石亓这么个人,蠢狗二字便概括了所有。在李敬思耳朵里,时间飞快来到了当年除夕。
薛凌道:“我从安城回来数日,见粮案之事被压下,倒是明白了一个道理。”
李敬思道:“什么道理?”
薛凌挑眉,慢条斯理道:“有四条狗,在大街上为一块骨头撕咬,咬的头破血流。我以为,我走过去,就会有狗讨好我让我帮它,毕竟多个帮手,胜算更大。
实际不是这么回事,他们一瞧我走过去,就齐齐停了手,先把骨头藏起来,四只一起来咬我。因为我是个外人,骨头落在他们谁手里都行,绝不能落在我手里。”
李敬思听得怪异,但勉强也能想透。又闻薛凌道:“所以,我想同时挑拨这四只狗是绝不可能了。唯有自己先带着个骨头,一只只引开,才能逐个打死。”
她笑笑,朝着李敬思道:“等有机会,李大哥一定要随我去原子上走一遭,那里春夏秋都有胡狼。这种畜生就是须得引起落单,不然凶的很。
可一旦他落单,比狗还不如。”
她自己不觉,又复先前那种令人厌恶的散漫,只顾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徐徐停停,说自己找不着骨头,还好曾经在苏府里看见些烂肉。京中清名最盛的礼官齐世言,竟然有过年少轻狂,在秦楼楚馆里日夜笙歌。
天地良心,齐世言也就失态过一两回,全然称不得日夜笙歌。然李敬思入朝
恶路岐(六十八)(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