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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思议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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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凶案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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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二点期间,凶手抓住死者后脑的头发,将死者头部反复多次强行按入水中,并因此导致死者溺亡。尸检结果证实死者肺叶里的溺液清澈无杂质,且胸口与锁骨平行位置有硬物硌出的痕迹。以此可以推断,案发第一现场一定是有泳池或储水池一类的设施。”
    说完,顾清在手法一栏里写下泳池或储水池几个字。
    “死者被溺亡后,出于毁尸灭迹的目的,凶手将尸体进行了掩埋。这一点通过法医在尸体口鼻、耳道、头发里,发现泥水混合物和颗粒状的土壤等证据可以证明。”
    顾青转身第二行写上——埋尸。
    “二十五号早八点二十分接到报案,十三分钟后到达现场。现场是反锁封闭的化妆间,尸体呈坐姿坐在靠背椅上,面朝化妆镜,随身衣物、鞋袜皆是干燥干净无汗液残留,头发呈浸湿状态,头发上的水滴落在地板上,形成巴掌大小的一滩水迹。化妆间内地板被清理过,无足迹残留。子庸我说的这些可有遗漏?”
    “没有没有,偶像你的记性真好。”
    邢子庸眼睛里闪着小星星道。
    “还是叫我顾哥吧。”
    “行!顾哥。”
    “这里就出现了几个让人疑惑的地方。”
    “第一:凶手明明已经将尸体进行了掩埋,可为什么又挖出来并送到了夜总会二楼的化妆间里?”
    “第二:凶手为何将尸体摆放成生前的坐姿?”
    “第三:凶手为何要给死者换上干净的衣服鞋袜

第六章 凶案三要素(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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