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方的才两百多万,就算优先扣除宣发费,发行方还是赔了五六百万。
不过当时《武圣》的宣发公司比较精明跟沈秋山签的是第一种发行合约,制片方出宣发费用,这也是后来沈秋山要偿还这笔钱的原因,如果是第二种发行模式,发行方亏了也只能是自己承担。
“沈导,要不等片子出来咱们再聊吧。”黎庆说着,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在他看来沈秋山这种级别的导演,还不具备不看片就谈发行合作的资格。
“黎总,是这样,我这部戏想赶在七夕档上映,现在就剩下一个月时间,宣发的事确实有些急。”沈秋山搓了搓手,他倒是能理解黎庆的想法,不看片就让人家承担风险帮着你去发行,不太现实。
但《燕京遇上西雅图》的后期最快也要做半个月,到时候再谈发行合作就太晚了,一部影片怎么着也得有一个月的宣传期,
“这么着吧,黎总,宣发费用我们来出,你们只管操作,不担风险。”沈秋山提议,他指的便是现在不太常用的第一种发行合作方式了。
事实上,这也是沈秋山早就想好的,如果用当下主流的第二种宣发方式,发行方抽取票房分成佣金的正常比例是8~15,而像新动力这样的大公司不可能只收沈秋山8,怕是至少也要10。
按照《燕京遇上西雅图》最终票房三亿计算,扣除院线的费用,税费,投资方最后只能拿到总票房的43左右,也就是13亿左右,发行方再抽取其中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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