倩性格很强势,不能后悔的事情就不会后悔。她冷静下来一盘算:她荒废了四年,已经十七岁了,照着大盛王朝十一定亲,十三成亲的传统,她已经拖得太久。而她身为于爵府的大小姐,以十七岁的年纪说亲,正经人家的富贵公子哥是不用想了,她又不甘心远嫁,那她只剩下一条路好走——成为继室。
于倩在某些方面心高气傲,小时候就喜欢以大姐姐的身份,教育于珊,敲打于福,进了尼姑庵不就又被人高高捧起,所以她忍受不了将来因为年龄的问题,被旁人挑挑拣拣,硬生生踩到泥堆里去。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踩她的人不是她想要的那个。
她这般一想,四年前卸下的心思又蠢蠢欲动了。她计划的很好,如果事成,将来她也不会回京城了,若是回去了,唾沫星子都能淹死她。她想的是,反正谢昆已经成婚,往后十年二十年的必定是在边关的,她不求长久不求名分,就要这十年,反正天高皇帝远,说起来也不觉得丢人。等她生下孩子,再提儿子暂时接手边关谢府的势力,也算是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了,左右她也是耐得住寂寞的人。
这事,让谁听都要吐一口唾沫,说一声异想天开。于倩自己也知道很不合理,可俗话说的好,车到山前必有路,桥到船头自然直,万事还是要徐徐图之。
这徐徐图之的第一步当然就是离开京城,到谢昆的身边去。她甚至坚信,如果谢昆知道她为了他付出了多少,就算不能心生爱慕,也会沾沾自喜善待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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