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近两个月的路才入了大西北的边境。
冬天是西北流匪横行的时节,一些吃不饱穿不暖的良民多在冬季入伙。于华孤身一身,身上穿的虽不是绫罗绸缎,但面容清俊,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是个富家小哥,这样的于华,对西北地区的流匪来说,那就是只小肥羊,便是他身上果真没有银钱,也不耽误绑架勒索。
相对来说,于华的运气不错,一路上没有碰到真正的流匪,只在初入西北的时候碰上了四个刚入伙的新人。于华五岁开始习武,底子打的牢,他迅速出手,轻而易举地制服四个骨瘦如柴的成年人。可坏就坏在,他初入西北,虽是性子磨的冷厉了些,但到底不够心狠,手上也干干净净的,不曾沾过人命,担心人生地不熟的惹了是非,便放过了这四人。
你放过他们,他们却不肯放过你。其中一人从后背上掏抽出一柄大刀,照着于华的后背就砍了上去。于华听到背后的风声,回身去看,眼睛顿时眯了起来,前身后仰的同时,伸腿去踢来人。那时于华身量不高,一脚踢在来人的膝盖上,来人跪倒在地,刀离手,正砍在了于华的脸上,从左耳至嘴角划了一道。
于华骨子里就不是善人,他恼怒不已,拾起刀将四人尽皆杀死,一个活口没有留。可是这会再果决心狠,也不能让他的脸完好如初。没有大夫、没有药加上环境甚差,于华本来不深的伤口,愣是留下了一条从左耳一直延伸到嘴角的伤疤。
也是于华福大命大,多了这一条疤痕,破坏了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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