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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烟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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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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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鲁城老家,还是在二十六路,他都没喝过如此浓烈,但喝下去之后又令人浑身通透的酒。那浸泡在酒坛子中十六年,已经完全与酒浆融为一体的药物,顺着他的肠胃、血管,迅速走进每个毛孔。将身体内所有烦恼、忧愁都统统赶了出去,留下了只剩晕晕乎乎的幸福。
    “好喝,大哥就多喝几杯。这酒,别处可买不到!你别动手,我替你倒满!”孟小雨的话,听起来既温柔,又体贴,让张松龄飘飘然几乎不知道身在何处。
    他又吃了一口香气四溢的野鸡炖山蘑,对着孟小雨亮亮的眼睛举杯,“你也喝一点儿,你身子骨虚,刚好补补!”
    “嗯,我陪着大哥喝!”孟小雨含笑的举起杯,目光温柔如水。“咱们两个,还没在一起喝过酒呢?!”
    “是啊。在一起这么长时间,居然没喝过酒!”张松龄也觉得好生遗憾,举杯与孟小雨的酒杯相撞,“干一个!”
    “干一个!”孟小雨毫不犹豫地将手中酒杯喝了个一干二净。然后举给筷子,再度张松龄夹了几样菜,“你尝尝这个,我自己琢磨着做的,应该合你的口味!”
    “小雨手艺真的好!”张松龄信口夸奖,鼓起腮帮子大快朵颐。菜味道很棒,荤素搭配,令人唇齿留香。更棒的是佐菜的酒,越喝越舒服,越喝,越觉得身子骨飘飘然,物我两忘。
    孟小雨含着笑,继续替张松龄布菜,倒酒。仿佛一位唐代新婚的妻子,正准备送丈夫出门觅取功名。她不会拖累对方,不会让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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