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顺位就不奇怪了。
但勇士队很喜欢这种有投射能力的大个子,所以他们决定拿下阿联。
更何况,阿联在NCAA并不是那种大白软。
他的运动能力在NBA也不吃亏,且技术对比纯的高射炮抬也更全面。
而且,奥克兰地区的华人市场非常庞大。
姚明和李昂的商业价值大家都看在眼里,勇士队寻思就算阿联打不出来,也能用他赚点刀乐。
阿联戴上帽子,表情上感觉是松了口气。
毕竟,要是被邀请进小绿屋结果没有在乐透区被选中,这就是事故现场了。
阿联去勇士,也不算坏事。
总比当年的雄鹿更合适阿联。
在雄鹿,还特么得和狗一队,多糟心啊。
首先勇士非常喜欢会投三分的大个子,易建联在外面投是不会被说什么的。
而且他们是一支进攻型球队,可以掩盖阿联生涯初期的防守问题。
其次,勇士没有超巨,虽然有你插得深在,但他毕竟不是巨星,消化不了那么多出手权的。
勇士的首发,基本上每个人的出手次数都在10次以上。
还有就是,如果不出意外,过不了几年,老尼尔森就会入驻勇士!
而阿联,正是老尼尔森喜爱的那种前锋!
如果让老尼尔森带领阿联来一次黑八奇迹,阿联在NBA也算是留下了些回忆和闪光点了。
以后,阿联可以吹刘哔说:“我季
341:表兄弟都出来mai了?(求月票!)(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