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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一个,我不太会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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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有些人终于想起自己的主业了(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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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崇尚身体对抗的队伍。
    在博古特出现之前,全世界就已经知道澳大利亚人打球不错,不好惹,作风顽强。
    最关键的是,手够黑。
    1996年奥运会热身赛,虽然澳大利亚以77比118惨败梦二队,但澳大利亚后卫肖恩.黑尔就和巴克利纠缠了一整场,用各种各样的小动作把飞猪爵士整得很是恼火。
    最骚的是,在梦之队头上,黑尔三分球12中8,全场轰下28分。
    提起澳大利亚当然也不得不说他们的篮球先驱级人物朗利,这个卷毛白人中锋虽然在nba不算什么超级巨星,但因为经历过公牛队的三连冠,所以实力也算是被认可的。
    坊间不是流传着一句玩笑嘛:“朗利扛着四大中锋带领乔丹三连冠。”
    朗利确实不是什么有统治力的大个子,只是干些脏活儿累活儿。
    但能在当时那个环境生存下来,受粗暴的打球风格耳濡目染,你要说他打球温柔,这可能吗?
    这就是澳大利亚篮球,强硬,基本功扎实,能投篮能对抗。
    虽然比赛打得不太好看,节奏无比缓慢。
    可必须承认,他们确实是世界一流强队。
    中国队,恰恰最怕的就是这种玩身体对抗的队伍。
    蒋老爷子就很头疼,之前他之所以故意输给意大利都要避开澳大利亚,就是因为中国打澳大利亚太吃亏。
    澳大利亚篮球太崇尚对抗,倒不是中国队对抗不赢,主要是这么

142:有些人终于想起自己的主业了(求月票!)(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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