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汉世祖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39章 濮州案(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州刺史张建雄在任期间,所犯国法。其一,无视朝廷权威,陛下继位以来,所颁新政,无一落实到位,陛下惠民政策,所减之赋,所蠲之税,悉肥己身,入私囊。”
    “其二,以上供朝廷税赋之名,于治下行任意摊派,搜掠百姓之事。私设关卡,勒取士民工商钱财。”
    “其三,收受贿赂,包庇不法,使濮州境内,恶徒凶霸横行。”
    “其四,纵容亲戚、家仆,侵占土地,横行乡里,并派豺吏,拦截上告之人。”
    “其五,不遵《刑统》,每亲事案狱,滥施酷刑。”
    “......”
    “如此,累累罪行恶政,罄竹难书,请陛下明鉴!”赵砺说道。
    闻其报,刘承祐稍微消化了一番,说道:“听赵卿话里话外的意思,这张建雄,本是当杀之人?”
    赵砺身体顿了一下,拱手道:“如其行,虽万死难赎其罪!”
    当天子的目光落到自己身上的时候,王景崇也动了,沉声禀道:“陛下,据臣所察,以治政之故,郭荣与张建雄之间,早有龃龉。郭荣在澶州,三年而使澶州政通人和,百业复兴,而濮州同属镇宁军治下,而自成一体。张建雄在任,对郭荣之政,素来排斥无视。两方矛盾之积攒,已非一日之功,此番爆发,只是适逢其会!”
    “赵中丞所报张建雄在濮州任上,所犯罪行,臣调查所得,几无疏漏!”
    再听完王景崇的汇报,刘承祐沉吟着,一时没有作话。头还埋在两份

第39章 濮州案(2)(4/5)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