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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巨人开始的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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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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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恩的看法:基本赞同上面的看法。
    道德法律:应该唾弃,但还罪不至死,让他坐牢受刑。
    雷恩的行动:唾弃,一剑捅死,活着也是浪费粮食,杀了眼不见心不烦。
    “所以,我不是世人眼中的英雄,不是正义的伙伴,也成不了蝙蝠侠……因为英雄通常以世俗的标准救人、做事,而我根据自己的判断杀人,做事。”
    雷恩脸上的笑容不变,语气中带着几分自嘲,更多的,则是我行我素的霸道和洒脱。
    为什么他和金闪闪相性这么差?
    因为他根本不惯着他啊!
    敢骂他杂修,他就用人渣、脑瘫怼回去,敢说圣杯是他的,他就表示那是乌鲁克大杯,而冬木市的圣杯是御三家所建造,和他一毛钱关系也没有……
    一个唯我独尊,制定标准的王,一个我行我素,自己有一套标准的狂徒。
    只能说,上次能坐在一起喝酒,那还是大帝的面子大,否则早打出狗脑子了。
    而Archer这种奇特的理念和说法,却实让樱十分惊讶,少女嘴巴微张,却是有点茫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本以为,对方说了这么多话,是想告诉她,慎二如何罪不可赦,杀他是合理的。
    然而,Archer分析的很有条理,结论却是──杀了慎二,那是我嫌他太碍眼!
    Archer他并没有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更没有参照相关法律,而是根据自己的喜好动用私刑。
  

第三十七章:樱(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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