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俱乐部老板往往只是摆设,出钱的摆设,没有太大话语权。
而且弗格森作为英国人,社会影响力很大,这样的身份对于自己这个东方人来说,一旦起冲突就非常不友好。
所以他听完陶歌的分析后,直接放弃了曼联。
自己再世为人,有钱有名。
如果买个足球队不能插一句话,不能够买后世自己喜欢的大牌球员,那我还买足球队干什么?
买足球的目的就俩。
一是为了莉莉丝,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随心所欲。
简单点就是为了图个快乐。
不快乐,买个爹,那我图什么?
也许曼联是豪门,可自己不缺钱,不缺先知,完全可以自己买有潜力的球员自己打造豪门。
说句不客气的话,只要自己入手英超,随便买一支球队都有可能把它打造成超过曼联的豪门。
这就是底气!
思绪这么一想,曼联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反而地处伦敦的阿森纳,其商业因素更值得看重。
他甚至美滋滋地想,先把大罗啊、里瓦尔多啊、卡洛斯、齐达内啊等等一众还在次级联赛混的未来大牌买到手。
过个两年再把梅罗之一弄到手,然后就可以躺平了。
而且这足球队他没打算长期持有,玩个10多年或20年,玩够了,就看行情处理掉。
他是绝对不会走阿布老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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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6章,创首日记录(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