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认为“理论上、实际上都应该把‘国内问题取决于政治而不取决于武力’,因此绝对没有瞎着眼去学人家独裁的道理”。
针对其中“对民主政治不可陈义太高,太重理想”的看法,胡适认为这与他的“民治幼稚观”没有多大区别,“许多太崇高民主政治的人,只因为把民主宪政看作太高不可攀的‘理智的政治’了,所以不承认我们能试行民治,所以主张必须有一个过渡的时期,或是训政,或是开明专制,或是独裁……”
不久,胡适又写下《再谈谈宪政》一文,并旧事重提,针对蒋廷黻曾对他当面说过的一句话:“你那一段议论(民治幼稚观)简直是笑话,不值得讨论。”胡适这时说,我的“僻见并不是笑话,乃是我在美国七年细心观察民主宪政实地施行的结论”,并说自己也修过政治理论和制度的课程,甚至在1912的美国大选年,受过这方面的专门训练,最后才奠定了对民主宪政的“始终信仰拥护”。
回望这一年零四个月、二个回合“民主与独裁”的论战,不难看出,胡适在当时所表达的民主思想虽然多半是应对他人的观点而诱发出来的种种论述,但其背后却包含着他对民主基本价值的一种深刻体认和追求。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政治统一非武力统一;二,民治幼稚观;三,民主宪政的诸多好处……已然构成了这一时期胡适主张“民主政治”最重要的理由。也这就是说,不论当时中国局势如何复杂多变,分裂割据也好,文化落后也罢,抑或处
第575章 矢志不渝(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