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即社会”。杜威认为,既然教育是一种社会生活过程,那么学校就是社会生活的一种形式。他强调说,学校应该“成为一个小型的社会,一个雏形的社会”。在学校里,应该把现实的社会生活简化到一个雏形的状态,应该呈现儿童的社会生活。就“学校即社会”的具体要求来说,杜威提出,一是学校本身必须是一种社会生活,具有社会生活的全部含义;二是校内学习应该与校外学习连接起来,两者之间应有自由的相互影响。
但是,“学校即社会”并不意味着社会生活在学校里的简单重现。杜威又认为,学校作为一种特殊的环境,应该具有3个比较重要的功能,那就是:“简单和整理所要发展的倾向的各种因素;把现存的社会风俗纯化和理想化;创造一个比青少年任其自然时可能接触的更广阔、更美好的平衡的环境。”
在杜威的实用主义教育思想体系中,教学理论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他的教学理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做中学
他提出,因为人们最初的知识和最牢固地保持的知识,是关于怎样做的知识。因此,教学过程应该就是“做”的过程。在他看来,如果儿童没有“做”的机会,那必然会阻碍儿童的自然发展。儿童生来就有一种要做事和要工作的愿望,对活动具有强烈的兴趣,对此要给予特别的重视。
他认为,“从做中学”也就是“从活动中学”、从经验中学入手使得学
第504章 杜威的教育思想和伦理学理论(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