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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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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8章 “世界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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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报纸。报纸题名为“胡适的意见”登了出来。
    胡适的意见是,国民在国家正义问题上不能搞双重标准。假如国家违宪向我征税,或者非法将我的财产充公,抑或未经审讯即将我投入监狱,“吾势必力争,不管其是否以‘吾国’法律之名义行事。……然而涉及国际间事,吾即放弃那个对错和正义与否之标准,且颇自得地宣称‘是耶,非耶,终吾国耳’。以此观之,余以为吾人奉行道德的双重标准,其一用之于国人,另一用之于他国,或‘化外之民’,余此说不亦对乎?余以为吾人不管国内国外只应奉行一个是非标准,否则无法争论此事。”
    胡适的意见很明确。国家关系间,自己的国家错了,照样批评。这就是世界公民的情怀。
    今天国人中常有批评美国“双重标准”者,岂不知,早在差不多一百年前的胡适就揭橥了这个问题,也使用了这个词汇,那时他还是个学生。作为学生的胡适,他对自己率先提出的这个词也很自得。
    次年他赴俄亥俄州的哥伦布城出席世界学生总会,会上,一位著名演说家的讲演颇唤起他的共鸣。这位“时彦”讲演的是“论全球政治”,其中也谈到“双重标准”的问题。
    胡适在日记中惺惺相惜:这位博士声称“今世国际交涉之无道德,以为对内对外乃有两种道德,两种标准。其所用名词‘双料的标准’(Double Sta
    da
    d),与余前所用恰同。余前用此名词以为独出心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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