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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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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中国宪政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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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黄兴赴安南谋举事,举荐宋教仁代理同盟会庶务,宋教仁由此开始主持同盟会日常工作,参与一切机密事务。
    宣统二年(1910年)底,宋教仁从日本返抵上海,任《民立报》主笔,以“渔父”笔名撰写大量了宣传革命的文章。
    宣统三年(1911年),宋教仁赴**参加广州起义的准备工作;七月,宋教仁与谭人凤、陈其美在上海组建中国同盟会中部总会,亲任总务干事。  十月十日,武昌起义爆发,十月二十八日,宋教仁与黄兴一同抵达武昌,参加革命**的法律工作,参与起草《鄂州临时约法草案》;十一月十三日离开武昌,赴上海;十二月初,抵达南京。
    民国元年(1912年)一月一日,中华民国在南京成立,宋教仁被任命为法制院院长,起草了宪法草案《中华民国临时**组织法》;四月二十七日,出任唐绍仪内阁的农林总长;七月,因不满袁世凯破坏《临时约法》,辞去农林总长之职;七月二十一日,当选为同盟会总务部主任干事,主持同盟会工作;八月二十五日,国民党成立,当选为理事,并被孙中山委为代理理事长。
    民国二年(1913年)二月十三日,宋教仁自汉口沿江东下,二月十五日抵达上海,寄住在同孚路二十一号黄兴家中。在国民党选举胜利并且有望组织责任内阁的情况下,孙中山并没有与宋教仁就相关事宜进行直接磋商,反而经过与袁世凯中央**的密电协商,二月十日乘

第125章 中国宪政之父(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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