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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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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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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发现这是一张借据证明。
时间:载乾三年五月十九。
地点:洢州城镇抚司。
借用人:学宫行巡程居岫。
借用异化物:异——伍——陆柒肆,魇人铃。
“这个铃铛,是我从镇抚司借来的异化物。”
程居岫将青铜铃铛递给李昂,“先给你防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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