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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娱之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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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三十二章 刘在石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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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在石在2005年曾与经纪公司STORM ENF签约,但在2010年时,STORM ENF因为经营不善破产,将原本应发给艺人的演出酬劳转给了债券公司,刘在石和另外一名受害者金勇万历经5年诉讼,还不曾讨回这笔演出费。
    这个月初,首尔地方法院以“演艺活动的所有收入应由所属社获得后再进行结算”为由,再次宣告刘在石和金勇万败诉。
    以前和刘在石的关系并不是很密切,而且刘在石也不曾主动和他说过,不便插手。现在刘在石已经签约.W,自然不能无动于衷。
    回到书房后,首先给刘在石打了电话。
    6亿多韩元的演出费对刘在石来说不算特别多,但明明是自己的演出费,却无法通过正当途径讨回,但凡有点坚持的人都不会甘心。所谓“得饶人处且饶人”的说法,反倒让人觉得荒唐。
    刘在石也曾胜诉,但STORM ENF的债权人太多,以必须是“拥有抵押金权力的全部债权人为对象的确定判决”为由拒绝支付。
    和坚持不破产,一点一点偿还债务的李尚敏完全是两个极端。
    “我知道了。”朴志勋问完之后,便结束和刘在石的通话。
    然后给文慧珠打了一个电话。
    文慧珠曾是沈慧英的高级助理,沈慧英退休前将她提拔为仁川地方监察厅1次长检察官,再往上就是高等检察长,需要资历、机遇和人脉。
    两人简单聊了几句便结束通话。

第一千七百三十二章 刘在石的诉讼(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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