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
老高斯福的书房里,血腥味并不浓,而且他的脖子上并没有血迹。
也就是说想杀他,凶手需要一把尖刀,直刺心脏,才不会闹出多少动静。
就算有,只要声音不大就会被艾佛的歌声和琴声掩盖掉。
而且,这也符合安东尼的性格,否则他这种胆小的人,真不一定有胆子杀了老高斯福。
李长亨转身走出台球室,让人盯着安东尼和雷蒙德,向管家康德拉要了几个手电筒。
让管家带路,带上费兰奇、警长和唯一的警察,就往花园走。
来到花园,几把手电筒一起照射下,眼力出众的李长亨很快就看到一个很小的坑,出现在砂石上。
回头就对管家说道,“去拿张纸过来。”
等纸拿来后,李长亨几个折叠,再把尖头纸轻轻往小坑里伸。
在场的人确定后,都抬头往上看,而管家康德拉则惊呼道,“这上面就是台球室的窗户。”
李长亨起身就往里走,然后带着大家一起去了老高斯福的书房。
而且,既然知道之前已经进来了很多人,他也不在乎什么脚印不脚印了。
不过,等仔细了看了看书房后,忽然发现老高斯福坐的地方是实木的,而书桌前方,也就是书房中间和会客区,则铺着地毯。
而且,通过手电筒,轻易就看到实木地板上,已经有了干涸的泥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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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亨第一想法就是,这肯定是凶手
356 不应该啊,这怎么可能?(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