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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五百九十四 给彼此以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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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与此同时,顺应时代的发展和新事物的诞生,法律也要与时俱进,不能拘泥于一时,不能沉迷于权威,每五年一次的民众代表大会中,都需要根据最新的情况,对诸多法律展开调整,确保法律的与时俱进。”
    苏咏霖为此做出了重要宣言,并且决定要推动司法部和学部的合作,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办律法推广学习班。
    在扫盲的同时,推动民众对律法的了解,让民众知道律法的存在,让民众学会用律法来保护自己,并且在律法的框架内办事。
    官府也是,民众也是,全社会都要形成这样的习惯,形成一个全新的社会规则,抛弃掉原先的无限接近于丛林法则的社会生存法则。
    这是苏咏霖为大明的训政时期定下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
    对于民众来说,这当然是绝对的利大于弊。
    如果包括官方在内的所有人都规规矩矩的,弱势方自然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并且保障自己的利益,生存难度会急剧降低。
    而对于朝廷来说,这就不是那么顺应他们的心意了。
    他们的行事风格将不能再看权力大小,而要看律法规定。
    律法规定的事情,他们才可以做,有人触犯律法,不遵守规则,他们才能出手以暴力维护律法的尊严。
    他们需要维护的将不再是自己的威严和不可侵犯的地位,而是维护律法的威严和不可侵犯的地位,大家尊重的也不再是他们,而是律法。
 

一千五百九十四 给彼此以枷锁(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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