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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八章 考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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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律法方面,云景首先强调了法不容情这四个字,这种思想也是当下主流,别管行驶律法权利之人背后怎么干,但表面上至少是这样的。
    然后他再一点点完善这方面的论述,用道德不应该凌驾于律法之上作为切入点,甚至还举例说明这方面的利弊,到底是法大于情还是道德为先,这点云景引用了当初和邓夫子交流时的例子,然后给这个切入点定下了若是施法过程中太过考虑道德,那么法律和一纸空文有什么区别?
    关于道德和法律之间的矛盾冲突,可以说是古来有之,很多时候都会出现‘情有可原’的说法,但在云景的论述中,犯了法就要受到律法的制裁,哪怕事出有因,也首先要维持律法的尊严,然后再考虑其中的道德问题,不能混为一谈。
    实际上关于律法方面的东西云景写到这里根本就是在说罗圈话,毕竟这些东西都是老生常谈,说了等于没说。
    这些他描述的篇幅很少,一百多个字可谓一笔带过,嗯,当下世界毕竟是古代,书写文章是文言文的各式,简单的一句话就能表达出很多意思了。
    重点是接下来的内容,云景对于律法,着重描述了一个‘变’字,他在文章中强调,律法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经常做出调整,律法是死的,人是活的,世界在变,律法也不能一成不变。
    他举例说明什么情况下应该行使什么样的律法,比如战乱时期需要用严酷的律法,而太平盛世律法就需要相对仁德一些。
    在关于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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